保護環(huán)境,還是保護既得利益?
令人深思的海牙會議
標簽: 觀點地理
在新世紀來臨之際,全球環(huán)境變化問題日益突出。全球環(huán)境變化問題最初只是一個純自然科學問題,但由于該問題的錯綜復雜,已逐漸滲透到了社會、政治、經濟等諸多領域,并直接或間接影響到了國家和地區(qū)的經濟發(fā)展、國際社會的合作與安全等方面。
為了應對全球環(huán)境變化,特別是減緩全球氣候增暖,聯合國于1992年在巴西里約熱內盧簽署了《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》,其宗旨是為當代和后代保護氣候系統(tǒng)。由于公約對發(fā)達國家和發(fā)展中國家規(guī)定了不同的責任和義務,這使得每次《氣候變化框架公約》會議都成為政治色彩極為濃厚的外交談判。1997年,在日本舉行的第三次“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”締約國大會上通過了《京都議定書》,要求全球在2008年,最遲在2012年,必須將溫室氣體排放量在1990年水平上再削減5.2%,并相應制定了具體方案和時間表。其中,特別要求必須在2000年之前,就全球如何合作減少排放、調劑排放指標、建立全球監(jiān)督機制和測量評估體系等具體問題制訂出具體措施,這也是2000年11月在荷蘭海牙召開的《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》第六次締約國大會的主要議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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