飲食應體現(xiàn)人與自然的和諧
人是自然的產物,如同草木一般,從樹居穴住時期以來,就和自己所屬的地域絲絲縷縷地纏結在一起。在與自然和諧相處的時代當中,人類總是按照自己的環(huán)境來設計生活,靠山吃山,靠水吃水,草原居民多吃肉和奶,熱帶居民多吃果和菜。平平常常的食物當中,蘊含著自然的力量和山川的性格。
在依賴自然的古人眼里,哪怕同樣一種食物,種在不同的土地上,為不同地域的人所食,起到的效果也可以大相徑庭。宋代《養(yǎng)老奉親書》中提到:“北人食肉面則平,南人食魚鱉水米即冷。”元代《飲食須知》中則說:“北粳涼,南粳溫”,同樣是大米,南北所產者秉性不同。這樣的細致體驗,讓人不得不感嘆自然造化之玄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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